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的决定

日期:2018-03-27 17:21:42

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的决定

各位会员:
   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精神和<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章程>的规定, 为了鼓励各地硬笔书法组织在硬笔书法事业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调动 广大会员创作精品和理论研究的积极性, 推动四川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促进我省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建设, 对广元市硬笔书法协会等10个先进集体和胡芳斌等12名优秀会员予以表彰.
   一、硬笔书法事业发展奖(10名):
      广元市硬笔书法协会
      乐山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泸州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内江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绵阳市硬笔书法协会
      眉山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富顺县硬笔书法协会
      南部县硬笔书法家协会
      乐至县硬笔书法家协会
      成都蓝天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二、硬笔书法创作成就奖(12名):
  胡芳斌 肖林锋 魏祖荣 李成义 李永宏 周德成 
  何清玉 周 超 沈晓鸿 梁 平 唐述民 李文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保持荣誉,再接再厉,, 更上一层楼. 号召各地硬笔书法组织和广大会员向他们学习, 奋发努力, 争先创优. 在省民政厅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 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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