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新课标书画才艺大赛征稿通知
各市教科所(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校外书画培训机构:
为积极配合中小学新课改教学活动的开展,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的通知精神,并引导和示范全国各类大中小学、幼儿园竞赛活动健康有序的进行,由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中心、小学生生活杂志社、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新课标书画才艺大赛,欢迎参加!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中心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
小学生生活杂志社
二、参赛组别: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教师组;
三、参展类别:
1.书法:毛笔、硬笔、篆刻;
2.美术:国画、广告创意设计、素描、蜡笔、色彩、油画、版画等、儿童画、卡通画;雕塑、剪纸、手工制作(照片参赛,7寸以上清晰照片)、电脑绘画(打印成B5或A4、A3纸)。
3.摄影: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规格自定。
4.音乐:表演(含舞蹈)、器乐、声乐均可(初赛作品只寄送光盘,决赛现场比赛)。
5、写作:文体不限,小学生字数不限、中学以上以1500字以内短文为佳、教师论文不超过2500字。
四、作品要求:
1.所有参展选手必须按照规定尺寸提交作品;国画书法作品以4尺3开或4尺对开为宜;油画作品最大不能超过(180厘米X 180厘米);其他类作品规格4开或8开纸。
2.自主创作,要求具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内容活泼,形式多样;
3.每位参赛者限一幅作品;
4.参评作品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表并粘贴在作品背面
5.全套参赛表格请在中国书画考级网(http://www.zgshkj.org/)下载。
五、奖项设置: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审,为获奖单位和获奖选手在北京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1、选手分组评出:特别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全国十佳小画家、小书法家”。
2、教师辅导奖:学生获奖的同时指导教师也获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辅导奖”。
3. 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凡组织宣传工作成绩杰出者有机会获得此奖项。
4、单位评奖:“全国十佳艺术教学示范学校”,示范学校(单位)除获得集体荣誉(奖牌、证书)外,授予一名校长“全国艺术教学示范学校优秀校长”荣誉称号,一名指导教师“示范学校艺术教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全国艺术教学先进单位”等等。
六、相关安排:
1、川渝组委会编辑出版精美画册,将本届活动优秀作品收录其中;
2、所有参加现场总决赛的选手、家长及指导教师均可免费参加专家培训;
3、银奖以上选手将被推荐加入中国青少年书画协会;
4、作品参加亚洲美术教育成果展;
5、获奖选手均有机会参加2012年中新、两岸、欧美青少年艺术节活动;
6、入展作品于2012年6月—2012年10月在中国书画考级网上展览;
7、总决赛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小学生生活》杂志或其它媒体上发表并由正规出版社编辑出版大赛获奖作品选集。
七、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5月30日
2、川渝赛区决赛时间:2012年6月23日在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暂定)举行现场决赛、作品展览、颁奖活动。
3、全国总决赛: 2012年7月在北京举行
4、亚洲文化交流活动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1、参赛稿件一律不退;2、报名评审费:幼儿及中小学组每人每项30元,大学组每人每项50元,教师组每人每项80元,幼儿及小学组凡报名参赛者均赠送大赛纪念奖章或奖牌。
九、欢迎合作:各地教育局教科所、教研室、教育学会、学校及青少年宫等单位可申请设立分赛区(点)组织参赛,具体事宜欢迎来函来电咨询。
全国新课标书画大赛川渝赛区组委会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200号 《小学生生活》杂志社四川工作站
邮编:610031 联系人:邓老师 网站:http://www.zgshkj.org/
QQ:289358064 咨询电话:028-87739893 E—mail:1293758417@qq.com
全国新课标书画才艺大赛川渝赛区组委会
2012年1月10日